為滿足學校用人需求,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要求,組織實施招用2016年勞務派遣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及技能條件;
4.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具備學校規定的招用崗位所需學歷、專業及其它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正常履行職能的身體條件。
二、招用崗位、資格條件及待遇
招用崗位和資格條件見《2016年勞務派遣崗位招用一覽表》(附件1),相關待遇比照在編在崗人員同工同酬。
三、信息發布
2016年7月1在沈陽醫學院網站發布招用公告及崗位招用一覽表,后續信息請考生關注沈陽醫學院網站發布的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時間、地點等相關內容。
四、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日10時—7月5日16時。
2.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沈陽醫學院網站,下載《沈陽醫學院勞務派遣崗位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填報后(電子版,且須附有本人近期電子版一寸免冠照片)發送至報名郵箱(shenyangmc@sina.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考生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凡弄虛作假或與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者,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中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4.報考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出現糾紛,考生責任自負。
5.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五、考試
本次招用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為客觀性試題,內容以行政能力測試為主,滿分為100分。學校不舉辦考前培訓,也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報名結束后,學校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次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人員名單、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在沈陽醫學院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原則上按招用崗位數1:3比例(如報名人數少,可適當放寬),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結合招用崗位工作需要進行面試,面試方案在沈陽醫學院網站上公布。
面試前學校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復審。主要審查與招用條件以及報考崗位規定的具體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要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黨員的,要提供組織關系所在地出具的證明材料。
3.總成績計算
實行筆試、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計算為考生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0.3+面試成績×0.7。
六、體檢和考核
1.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用崗位數量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排名在前者)。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要求,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忌眢w方面的特殊要求,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招用。
2.考核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用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七、公示、招用及試用期
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招用人員名單,在沈陽醫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招用人員姓名、性別、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公示期為7天。
公示結果不影響招用的人員,學校組織辦理招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招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期滿合格的正式招用,不合格的解除招用。
本公告由沈陽醫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招用咨詢電話: 024-62215705
紀檢監督電話: 024-62215606
沈陽醫學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