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嵐山區海洋監察和漁業管理執法工作,促進海洋漁業發展,經區政府同意,現公開招聘7名合同制漁政執法船船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擬招聘工作人員7人。(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海洋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記錄。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船長和輪機長可適當放寬,不超過35周歲(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信息處理能力,原則性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富有團隊合作精神、創新精神。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日——7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二樓辦公室。
(日照市嵐山區嵐山東路501號)
3、聯系方式:陳彥升 0633——2238009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可以證明個人能力和崗位要求的材料(職業資格證、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誠信承諾書1份(詳見附件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
(一)初審。組織專業人員對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崗位報名比例低于1:3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整個考試過程,審核人員對審核結果負責。對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面試及實際操作
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專業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組織報考人員上船按照相應競聘崗位考察相應崗位實際操作。實操結束后,按照面試、實操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面試成績、實操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組織考察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實操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按照考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考察合格者統一組織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從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管理及勞動合同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在嵐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本次招聘的執法船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試用期滿后薪資的80%確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薪資待遇詳見附件1。
七、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
2.2016年度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職務船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 2016年度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職務船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2.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3.誠信承諾書
點擊下載附件1-3
日照市嵐山區海洋與漁業局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