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因工作需要,擬招聘法院聘用制協警10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1、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湖州市本級戶籍,大專以上學歷,男性優先,有工作經歷、法學法律相關專業優先;
(2)熟悉電腦操作,具有一定文字表達能力優先。
2、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聘用條件(主要協助從事各類案件的強制執行);
(4)18周歲-35周歲,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三、不受理下列人員的申請:
1、受過行政、刑事處罰,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所需提供資料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
4、畢業證書復印件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張;
6、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需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五、招錄流程
1、于2016年7月5日前提交本人簡歷及附上述相應報名材料至電子郵箱731361112@qq.com,以備初審;
2、2016年7月10日前將電話通知初審通過人員參加本院組織的測試(測試方式主要包括面試、計算機操作及聽寫文字等);
3、通過測試并經政審及體檢合格予以錄用的,錄用后將直接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由本院與第三方協商后以勞務派遣或服務外包方式予以使用。
(詳詢:南潯區法院政治處,0572-3026599)
南潯區人民法院
201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