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三批)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玉人社發〔2012〕54號)和《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中共玉溪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通〔2013〕49號)文件精神,現將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三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5日以后出生),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不限年齡;
6.被聘用人員必須在元江縣內服務滿3年及其以上;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8.曾參加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規違紀人員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三批)》。
二、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5日08:00時開始,2013年11月7日22:00時截止。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3.報名地址:玉溪人才網(http://www.yxrc.cn)。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注意查看交費狀態,確認交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4.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執行。
5.繳費: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2013年11月8日17:00時截止交費。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但未交費的考生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
6.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核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于2013年11月8日11:30時截止。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具體筆試內容見《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三批)》,滿分100分。
2.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核并交費的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1∶3的遞減該招聘崗位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可再另行報本次招聘的其它崗位,緊缺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3.筆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1.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于筆試成績公布時通知。
2.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等資格復審材料參加,已就業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五)面試
1.面試形式:具體面試形式見《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三批)》,滿分100分。
2.進入面試比例:面試比例按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則參加招聘崗位筆試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六)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無法區分,以加試的方式進行。招聘崗位和實際參加全部考試環節人數達不到1:2時,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及其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考核
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考核不合格。
(九)體檢
由元江縣紀委(監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十)遞補
資格復審、考核、體檢時,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資格復審的遞補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考核、體檢的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綜合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無綜合成績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體檢的遞補。若遞補考生放棄的,該崗位不再進行二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后放棄面試的考生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體檢及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http://www.yx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二)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雖有問題但不足以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不遞補)。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紀律要求
(一)信息發布: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http://www.yxrc.cn)查詢,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個人信息填寫要求: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認真、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監督部門:公開招聘工作由元江縣紀委(監察局)派員監督。監督電話:0877-6515935
(四)咨詢電話:0877-6013795
附件:《元江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三批).rar》
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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