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省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 |
崗 位 要 求 |
備注 |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
云南省財政廳財政科學研究與教育中心 |
管理崗位一 (01) |
2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財政稅務類、金融類、經濟學及經濟貿易與管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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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位二 (02) |
2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出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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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位三 (03) |
1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財務會計教育、教育管理、教育教學、教育學、現代教育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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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財政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管理崗位一 (04) |
1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統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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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位二 (05) |
1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類、政治行政與馬克思主義理論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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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財政廳金融合作中心 |
管理崗位一 (06) |
1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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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冊會計師管理與資產評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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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位一 (07) |
2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會計審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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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位二 (08) |
2 |
3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財政稅務類、金融類、經濟學及經濟貿易與管理類 |
注:1、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含2014年、2015年就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其他社會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須1985年6月21日后出生。
2、專業要求中為XX類的,該類下所有專業皆可報名,專業要求中未注明類的,報名專業僅限于所列專業。專業類別所指專業詳見《招聘專業明細》(附件1)。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良;
(四)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咨詢電話:65322993.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網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6月30日9:00至7月2日16:00。
網上交費時間:2016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24: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7月8日10:00至開考前。
2、報名要求:
⑴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⑵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⑶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必須在2016年7月4日24:00前完成交費。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報名參加本次考試的應聘人員每人須繳納50元,用于考務工作。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50%。每個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到1:3比例即組織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財政廳網站(www.ynf.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省財政廳組織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達到規定比例。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畢業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畢業生公示前不能提供當年取得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筆試準考證;
4.在機關、事業、國企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提交現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樣式詳見附件2)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50%。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計算總成績前,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將按百分制進行折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當天公布。
(五)考核。
根據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省財政廳組織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六)體檢。
經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七)聘用。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省財政廳網站(www.ynf.gov.cn)重要事項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使用國家事業編制,納入省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六、紀律要求和監督
(一)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監察廳駐省財政廳監察室將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指導監督。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應聘人員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工作人員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若因應聘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聯系電話:0871-63627505、63641549(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
監督電話:0871-63645099(駐省財政廳監察室)
附件:1.招聘專業明細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