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招聘行政文秘人員2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品行良好,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直系親屬無重大刑事犯罪記錄。
(二)年齡在18-30周歲(1985年5月30日至1998年5月30日出生),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教育部承認的學歷),中文、文秘類、法律類、公共管理類等專業或有從事行政、文秘等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有較強的協調組織能力,工作細致耐心,保密意識強。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計算機進行文字錄入、排版、文印等基本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5月31日至6月14日)。凡符合崗位要求者,可在規定的日期到宿遷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便民方舟西側1號樓三樓)報名,需攜帶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二寸照片2張。6月16日下午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偡100分,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占總分的50%,面試占總分的50%?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綜合成績前2名參加體檢(參照江蘇省新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進行遞補。
(四)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對政審合格者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五)公示。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員。
三、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制用工。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派遣至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如試用期內有不符合崗位職責要求或違規、違紀的,將解除勞務派遣關系。
四、待遇
(一)聘用后當年月平均工資3100元(含考核獎);
(二)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辦理住房公積金,出差時享受差旅補助;
(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規定增加工齡工資,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五、其他說明
被聘用者如需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被聘用者若違反市中院有關規定,市中院可以按照規定處罰直至辭退。
本簡章由宿遷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0527-84363891、84363831
宿遷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0527-84359029 12333
查詢網址: 宿遷191創業就業服務網(www.sq191.cn)
附件:招聘報名表.doc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宿遷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