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由湖南省教育廳主管,湖南中華職業教育社主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中華職業教育社共建的公辦高等職業學院。2013年,通過教育部、財政部驗收,批準學院正式成為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現有軟件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商學院、藥學院、陶瓷學院、人文與音樂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形成了以輕工藝術設計、輕工信息技術、輕工裝備制造為特色品牌,財經商貿、食品藥品為特色支撐的結構合理、優勢明顯的專業體系。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和湖南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學院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應聘代碼為“1”至“14”崗位的報名時間:
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30日17時止。
應聘代碼為“15”至“45”崗位的報名時間:
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10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后現場確認方式。
請應聘者登陸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nkjxy.net.cn/)報名系統報名,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上傳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含第一學歷證書)、職稱證、科研成果及獲獎情況(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近期2寸正面照片等材料的掃描件。
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并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箱方式通知參加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要求
1、現場確認時間:
應聘代碼為“1”至“14”的崗位:
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17時止。
應聘崗位代碼為“15”至“45”的崗位:
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17時止。
2、現場確認地點: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井灣路784號)
3、現場確認要求:
請應聘者登陸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nkjxy.net.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經資格初審后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含第一學歷證書)、職稱證、科研成果和獲獎情況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3張近期2寸正面照片(注明姓名、應聘崗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至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資格確認合格人員名單在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網站公示,請自行在報名系統(http://www.hnkjxy.net.cn/)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應聘學歷或職稱要求為博士或教授的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應聘代碼“1”至“14”的崗位: 采取試教、考察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采用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
2)應聘代碼“15”至“32”的崗位:采取筆試、試教、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知識。
試教、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試教、面試人選。試教采用授課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語言表達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3)應聘代碼“33”至“40”的崗位:采取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實際操作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知識。
實際操作、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面試人選。實際操作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4)應聘代碼為“41”至“45”的崗位:采取筆試、試教、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知識。
試教、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試教、面試人選。試教采用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語言表達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考試時間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各環節考試成績在學院網站公示。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的,應聘代碼“15”至“32”的崗位以試教成績為準,應聘代碼“33”至“40”的崗位以實際操作成績為準,應聘代碼“41”至“45”的崗位以面試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試用期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學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2862155(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 0731-82861189(學院紀檢監察室)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