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員額管理聘用人員招聘及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六人社[2016]5號)精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院前急救調度工作人員4名。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六安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為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我市院前呼救調度指揮、醫療急救力量組織協調與醫療急救網絡管理的工作機構。平時承擔院前醫療急救的指揮調度工作,大型社會活動的醫療保障組織與協調。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承擔醫療衛生緊急救援和應急指揮中心職能。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院前急救調度工作人員4名
三、崗位要求:
1、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含5月18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醫學專業(基礎醫學類、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類、藥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醫學技術類);
3、熟悉六安城區地理位置,六安本地戶籍優先;
4、熟悉電腦打字操作,普通話水平較好;
5、身體健康,政治覺悟高,能勝任夜間值班工作,具備良好的應急反應和語言駕馭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職責描述:
1、受理120急救呼救,電話問診、判斷病情,并根據急救責任區調度急救車輛;
2、接受培訓后,掌握醫療救護知識和急救技能,表現優異者將來可作為急救培訓導師開展急救知識的普及培訓工作。
五、招聘原則
(一)堅持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招聘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六安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八樓綜合科(六安市梅山南路),聯系電話:0564—3377907,聯系人:霍鵬程;
3、報名方式:報名者持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提供2016年5月18日后有兩個月有效期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4張,現場報名,并提交《六安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不接受網上、郵寄或電話等方式報名。
(二)資格審查:由六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六安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共同組成的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核發《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
(三)領取準考證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六安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八樓綜合科(六安市梅山南路)。
(四)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占40%,面試占60%。
1、筆試:筆試內容為急救醫學相關知識、六安城區地理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五)體檢:面試后計算合成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合成分數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體檢結束后進行資格政審,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及現實表現,以及是否符合報考的基本條件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八)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照六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聘用人員的相關規定,由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與被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為編外員額,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編外員額相關政策執行。
七、本方案由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綜合科:0564-3377907;
監督舉報電話:市衛計委監察室:0564-3379848。
誠邀有志之士加入院前急救事業,做120生命守護神!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