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6-05-13
北京體育職業學院(http://www.bjtzhy.org)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以培養優秀職業運動員為主要宗旨,兼顧社會體育和體育產業人才的培養,是北京地區唯一的高等體育職業院校。單位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4號。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和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專業建設負責人2名:運動訓練專業、體育運營與管理專業(冰雪運動服務與管理)各1名。
2.計算機教師1名。
3.專職輔導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3.熱愛學校工作,愿意為體育教育事業服務。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5.北京市居民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二)崗位條件
1.專業建設負責人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在運動訓練、戶外教育、體育市場營銷、體育賽事組織、體育場館運營、體育培訓及運動康復等一個或多個領域的從業經歷;
(3)具有較強的專業建設能力、科研能力,在相關領域具有獨到的見解和不斷探索的能力;
(4)對體育產業發展及市場動態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以及團隊協作精神。
2.計算機教師
(1)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
(3)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1年以上計算機教學經驗,能講授高職、中職計算機類相關課程;
(4)具備一定科研能力;
(5)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標準;思維活躍,課堂管理控制能力強。
3.專職輔導員
(1)北京生源2016年應屆畢業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校學習階段有學生干部經歷,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熱愛學生工作,有吃苦奉獻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
(3)熟練掌握word、excel等辦公軟件;
(4)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標準;能夠組織學生開展文體活動。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
1.報名時間
2016年5月25日09∶30—11∶30,14∶30—16∶30。
2.報名地點
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4號,北京體育職業學院辦公樓215室(院辦公室)。
3.所需材料
個人簡歷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所報崗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各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或實際招聘人數。
(三)考試方式
1.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以及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和能力。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3.面試: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進入面試。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決定實際招聘人數或該崗位是否招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形象儀表以及相關專業能力等方面。面試需要進行試講。面試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占面試成績50%)。面試全程錄像。
4.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四)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五)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六)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綜合成績,初步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七)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八)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的原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實績等情況。
(十)公示報批: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及備案手續。經市體育局核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一)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文剛,聯系電話:010-87280847
北京體育職業學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