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環境保護局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執法監管輔助崗位、環境監測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各1名,具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
正,熱愛環保事業、責任心強。
(二)具有慈溪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6年5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生態學、生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環境科學、環境監測與治理、環境監察、農業資源與環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輻射防護與環境工程、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
(四)此次招聘崗位需夜間值班、高空作業,要求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招聘辦法與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電話:63089069。
報名地點:慈溪市環境保護局604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428號6樓)。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初審結果現場告知。
對于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2、筆試
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測試綜合知識。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3倍比例入圍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和語言表達、組織和應變能力、人際交往和團結協作等,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50%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等時,按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4、體檢。按照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同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替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5、考察。考察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察標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進行遞補。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公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被招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資格,空缺名額再行遞補。
招聘的編外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2、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待遇等按我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有關規定執行。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慈溪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