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統計局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統計局局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是寧波市統計局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單位,承擔制定全市統計信息化規劃與統計數據庫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大型統計調查數據處理和全市統計信息網絡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職責。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 條件 |
寧波市 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 |
專技 |
2 |
編程、數據處理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軟件、計算機及應用專業;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30周歲以下 |
備注: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屬于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可憑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6年3月15日9:00—3月18日16: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統計局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6年3月19日—3月21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3.繳費確認
時間:2016年3月22日9:00-3月22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4.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3月25日9:00—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技能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6年3月26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及有關事項具體詳見準考證和寧波市統計信息網上公告,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對象(不足1:6的按實際人數)。技能測試名單見寧波市統計信息網。筆試成績、進入技能測試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的時間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統計信息網(www.nbstats.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地點:寧波市和濟街118號發展大廈27樓2718室。 進入技能測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屬于國外、港澳留學回國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提供材料原件與報名掃描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技能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以及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根據筆試成績依次替補。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場發放《技能測試通知》。
3、技能測試。
測試內容為崗位專業技能,由應試者在限定時間內上機完成要求的內容。技能測試時間詳見《技能測試通知》。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
技能測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占3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總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總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按技能測試成績排序。總成績、技能測試、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統計信息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了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寧波市統計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55888383(寧波市統計局);聯系人:俞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186601(寧波市統計局法規處)。
寧波市統計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