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津縣縣級公立醫院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為加強我縣縣級公立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醫院整體業務素質,保證醫院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專業崗位需求,經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其中夏津縣人民醫院20名,夏津縣中醫院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0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間出生)。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資格證書等條件(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崗位匯總表)。
(五)有工作單位的(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六)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科室的規定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4、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分為電子郵件報名和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可登入夏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xiajin.gov.cn/)查看醫院招聘信息,下載并填寫《夏津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填寫完畢后,與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所在學校出具的“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將于2016年畢業”的證明的掃描件轉換合并為PDF文檔,文檔名稱為“2016應聘+院校名稱+姓名+專業”的格式;2015年前往屆畢業生還需要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執業證書等證件掃描件,一并發送到所報考單位郵箱。(縣醫院xjxyyzgk@163.com,中醫院zyybgs3685851@163.com)。
應聘人員也可直接到夏津縣人民醫院會議室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兩張。
2、報名時間: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4月30日
招聘單位公布招聘咨詢電話,并指定專人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退回報考者補充。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通過初審和簡歷篩選的人員組織進行筆試和面試。
報名成功人員在5月11日—12日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夏津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對資格審查進行指導監督。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臨床醫學、衛生檢驗、醫學影像診斷、預防醫學、康復治療學、生物醫學工程、護理學、財會學八類分別命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夏津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一并公示。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對緊缺專業崗位公開招聘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夏津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面試
面試由夏津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縣紀委、人社局、衛計局等主管部門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面試人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對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最低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通過郵件報名的面試人選須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3天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交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或面試抽簽前未到場的,視為自愿放棄。
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總成績及職位排名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在考察前因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等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考察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體檢工作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在考察前因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等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夏津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擬聘用人員須在公示期內(應屆畢業生在兩個月內)提供個人檔案交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未在期限內提供檔案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縣公開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核準,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報到后要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夏津縣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六、紀律與監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夏津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人社局和衛計局職能部門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夏津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2016年夏津縣縣級公立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附件2:夏津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