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進一步提升舟山市海上搜救與溢油應急能力,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舟山市溢油應急中心)為舟山海事局代管的市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機構規格相似正科級。主要負責搜集傳遞海上遇險和溢油信息,組織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海上搜救、船舶防臺、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日常工作;負責海上溢油應急設備、溢油應急專業隊伍、專項資金和清污船艇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五)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海上服務資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6年4月13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海上服務資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海事局網站:
http://zs.cnzjmsa.gov.cn。
其中,舟山海事局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戶籍地或生源地)、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船員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等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及《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
報名時間: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報名地點:舟山市定海區環城南路368號十樓西面第二間(舟山海事局辦公樓10樓)。
(二)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需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考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3日下午17:00。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須在考試前按照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交驗現場報名所需報考材料原件接受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具體信息請關注舟山海事局網上通知。
咨詢電話:0580--2267827,電子郵箱:zsmsars@126.com。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一般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及以上。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格審查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實操相結合的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和實操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和實操對象。筆試、面試和實操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面試和實操合格分均為60分,面試或實操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筆試內容:包含公共管理知識、海上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其中,值班長崗位海上專業基礎知識范圍為船舶操縱與避碰;值班員崗位海上專業基礎知識范圍為船舶柴油機與船舶管理。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實操內容:專業技能實操考核。其中,值班長崗位主要考核內容為航線設計等;值班員崗位主要考核內容為動力設備拆裝、電氣與自動控制等。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和實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和實操成績各占30%、30%和40%合成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以實操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面試和實操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負責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舟山市海事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67827、2063724,監督電話:0580-2063722。
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