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福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要求和有關會議精神,安福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司勤人員30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照編外聘用人員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編外聘用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有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強,能吃苦,講奉獻;
2、遵守交通法規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發生過重大駕駛事故;
3、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4、持有C1及以上有效駕駛證,駕齡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取得C1及以上有效駕駛證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0日。
地點:安福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服務中心(縣行政中心主樓一樓)。聯系人:鄒敏媛 ,聯系電話:7622025。
四、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安福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招聘司勤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有效駕駛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單位自聘人員需單位出具個人職業道德評價、2張1寸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五、審核及面試
成立縣公車服務中心司勤人員招聘工作組,由縣人社局牽頭,成員單位為:縣發改委、縣機關事務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由招聘工作組進行資格審查、面試,根據面試結果,結合在單位及社會上的表現、交通記錄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提出初步錄用司勤人員人選。
六、體檢和人員確定
擬聘用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自己承擔。因體檢原因而出現缺額的可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評定等級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審核備案后不再遞補。最終根據綜合評定等級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司勤人員,再報縣公車辦同意后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
七、上崗及工資待遇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服務中心根據縣公務用車服務平臺運行實際,分批次通知錄用司勤人員上崗。招聘的司勤人員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司勤人員工資等相關待遇約為2500元/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詳細薪酬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監督單位:安福縣人社局 電話:7622242
安福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