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
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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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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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4月7日);
2.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3.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須在招聘單位服務五年及以上。
(三)其他
1.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應于2016年7月1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協議、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8日上午8:30—下午18:00
2.各招聘單位報名地點:
重慶市第五人民醫院人事科
聯系人:徐老師 電話:62896108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醫院人事科
聯系人:張老師 電話:62900209
重慶市南岸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
聯系人:曾老師 電話:62813002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方式采取到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考生提前下載填寫《重慶市南岸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準備好相關資料,報名時提交給應聘單位。
全國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在上一招聘現場已經招聘滿員的崗位在下一招聘現場不再招聘。
4.考試時間: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
5.考試地點:重慶醫科大學(具體考室及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招聘時間地點將根據招聘工作進度,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錄考試欄目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審查
現場審查時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重慶市南岸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注: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考核
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得低于1:2的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的名額(按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專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進入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可采取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技能實作等多種方式進行。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最后一名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偝煽兊陀70分者,不能確定為簽約人選。
(三)簽訂協議
根據擬招聘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確定為簽約人員。若最后一名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學歷層次、職稱(執業)資格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簽約人員。擬聘用人選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擬聘用人選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四)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重慶市南岸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表》,于2016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2016年7月10日17:30后未報到的擬聘用人員,視同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南坪福天大廈A座五樓)。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由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文件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計委、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因考生資格條件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10日后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考察,確保所遴選的人員品學兼優、德才兼備,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本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衛計委負責解釋。
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62986603
南岸區衛計委:62988131
附件1:南岸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2:重慶市南岸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