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職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中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是浙江中醫藥大學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全國最早的現代化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之一,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現有湖濱、下沙兩大院區,開放床位1800張,建設床位800張,員工2500余人,高級衛技人員400余人,國家級名中醫22名,省級名中醫28名。2015年全國中醫院系統綜合實力排名位列第七。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各1人,均為管理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如下:
崗位名稱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安全保衛科職員(湖濱院區) |
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11日后出生) |
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
工程管理類、消防工程 |
后勤保障科職員(下沙院區) |
公共衛生管理 |
能在2016年7月前取得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也可應聘。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15時期間,登陸浙江省中醫院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hr.zjhtcm.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與4月11日前同步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一般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崗位表中標明為緊缺崗位的,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
3.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需要通過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確認,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15:00至4月13日15:00。未按期確認者,不視為具備完全的應聘資格。
取得應聘資格人員在確認成功后,于2016年4月15日9:00開始,可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
1、筆試
筆試定于2016年4月17日(周日)舉行。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可在2016年4月18日通過學校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查詢。
筆試內容:管理知識(含自然、社科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一天或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和安排在網上通知。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面試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逐輪淘汰。具體安排另行網上通知。
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初試后,各崗位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
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考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做法進行。其中應屆畢業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2-4周的實習,實習期考核同時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內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中醫藥大學網(http://www.zcmu.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中醫院網(http://www.zjhtcm.com,人事信息/在線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61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郵電路54號(郵編:310006)
聯系電話:0571-87072881
郵箱:rsk88@126.com
聯系人:孫老師、施老師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