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促進大學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動,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干部分流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文件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辦〔2012〕36號)及《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文件精神,經蘭考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蘭考縣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32名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聘用優秀人才充實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提高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名(鄉鎮16名,縣直16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蘭考縣2008年及2009年錄用的在職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長期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人力資源網(www.lkrlzyw.com/)、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lankaojiuye)、蘭考手機報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
(二)報名地點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原老十中院內,蘭考縣中原路44號)。
(三)報名方法
1.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學生村干部所在村及鄉鎮黨委出具的長期在崗證明一份到報名地點報名。
2.報名時,遞交《蘭考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可從蘭考人力資源網www.lkrlzyw.com下載)1份,并持身份證現場照相。
(四)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材料、缺少有關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蘭考人力資源網(www.lkrlzyw.com/)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lankaojiuye)。
六、考試
1.考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注重黨的基本知識、基層黨建工作、綜合試驗示范縣建設、脫貧攻堅等內容,具體可參考縣委組織部印制的學習資料匯編。
2.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 報名人員全部參加體檢。
2.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安排。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結合體檢情況,按擬聘用崗位1:1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核對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及在崗工作情況;二是對學歷、檔案材料復查,防止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
(一)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結束后,錄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統一分配,并按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不服從分配者,取消其錄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享受全供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的,納入事業單位全供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紀律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筆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371-26982539 中共蘭考縣委組織部
0371-26971179 蘭考縣人社局
舉報電話:0371-26992781 蘭考縣監察局
蘭考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