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嘉興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嘉興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本次招聘崗位人員工作地點為嘉興市區,編制類型為事業編制。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財務管理崗位2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一) 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基本要求;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4、 要求2016年4月31日前到崗工作。
(二) 崗位及基本要求
招聘部門:計劃財務處
招聘崗位:財務管理
基本要求:專業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統計學、金融學。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人數:2人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 信息發布平臺
1、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zjxu.edu.cn/rsc);
2、嘉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jxrsrc.com)。
招聘過程中有關面試、擬聘用等信息僅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關注。
(二)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2月2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登錄公開招聘系統(http://rsczp.zjxu.edu.cn/)進入公開招聘欄目,填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證件照、應聘審核表、簡歷、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等),信息檢查無誤后點擊“確認提交審核”按鈕,等待審核。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不收取費用。
3、資格審查:對本次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由我校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并在指定網站發布通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2月下旬在嘉興學院網站公布。
(三) 考試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來參加面試時應攜帶的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
3、面試
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考查應聘者的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技能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四) 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名單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學校將安排業務實習,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進一步考核。
(五) 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按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 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嘉興學院(紀委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3-83642345。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嘉興學院人事處咨詢。
通訊地址: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 郵編:314001
咨詢電話:0573-83641212 聯系人:孫老師、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