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綜合知識筆試,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綜合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
1.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綜合知識筆試成績×45%+專業知識筆試成績×55% )+政策性加分
2.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11月16日上午8:30—10:00綜合知識筆試;2013年11月16日上午10:30—12:00專業知識筆試。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知識考試范圍參考《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
4.開考比例: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1:3設置開考比例〔其中臨床醫學,針灸推拿、藥劑、藥學、醫學影像、醫學檢驗、財務管理、財會學(財會方向)、衛生檢驗、中西醫結合或中醫藥、麻醉按1:2設置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計劃。
5. 注意事項:報考者應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6.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及時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二) 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素養、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
2.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面試進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報考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進入面試人員比例規定的,則參加了兩科筆試的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
3.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5.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
(三) 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社工人才百人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成績指綜合知識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萍耙陨袭厴I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且已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綜合知識、專業知識、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因審查不合格、面試缺考等原因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同類別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對考察不合格人員以及通過考察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5-5429228)。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并組織完成體檢、政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完善聘用手續。其中報考同一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和考試總成績拉通排名,擬聘用人員按照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單位和崗位。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或體檢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25-5392369 0825-5429228
附件:1. 2013年蓬溪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基本信息一覽表.rar
2. 蓬溪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rar
3. 蓬溪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rar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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