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總工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鎮街工會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工[2014]51號)》精神,參照《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人綜〔2011〕59號)規定,為做好安溪縣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以下簡稱工會專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安溪縣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8名(即在核定編制之外、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以下簡稱工會專干)。具體詳見附件《安溪縣總工會2016年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受公民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2015年12月31日前常住戶口在泉州市的或泉州市生源畢業生,均視為符合泉州市戶籍要求的報考者;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本次考試采取設點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22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安溪縣總工會五樓辦公室
聯系電話:23260035
3.報考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可免提供就業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已正式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3)每位報考人員須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張;
(4)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5)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和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安溪總工會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到安溪總工會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如有特殊原因無法自己領取的,可委托他人攜帶身份證件(指代領人的身份證件)代為領取。考生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無法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其本人負責。
(三)開考條件: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報考人員因崗位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要求而不能取得考試資格的,若符合其它崗位的招聘條件,可于報名結束后在招聘單位的統一組織下,選擇可報考的崗位進行改報。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另行組織面試。筆試由安溪縣總工會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所有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類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總分100分。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合格線由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情況統一劃定。
4.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即為最后考試總成績。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將在安溪縣人才網(http://www.axrc.gov.cn/)發布,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和聘用
(一)體檢: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有2個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標準執行。
3.體檢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學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體檢、考察合格者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三)聘用:招聘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在安溪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內如果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或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與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和待遇
1.工會專干由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職責進行管理,應參加用人單位或所在基層工會的年度考核。
2.工會專干在聘用期內的薪酬待遇,參照我縣事業單位在職同類人員的工資標準執行,并與縣總工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有同等的勞保福利待遇。
3.工會專干與縣總工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有同等的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權利。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給予聘用,并晉升工資待遇。
4.工會專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連續兩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2)因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職責的;
(3)工作中造成重大損失或給工會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經用人單位審核確認的;
(4)聘用合同期滿,未續簽的;
(5)符合法律規定應當退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專業條件均設置為“××類”,所學專業為《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并可查詢認證的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考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2、報考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省內高校考生的“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必須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并可在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詢平臺查詢認證。
3、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總工會負責解釋。
附件:1、安溪縣總工會2016年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崗位信息表.rar
2、安溪縣總工會2016年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