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陜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省政府第85號令),安康市委組織部等7個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安殘聯〔2014〕149號),安康市人社局、安康市殘聯《關于縣(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工作的通知》(安人社發〔2015〕6號)和石泉縣政府辦《關于石泉縣機關事業單位向市場購買勞動服務的實施意見》(石政辦發〔2015〕10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殘疾人工作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定向招聘殘疾人勞動服務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招聘、考察、體檢、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備案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勞動服務工作人員2名。專業不限,同等條件下社會管理與服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操作相關專業優先。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殘疾人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18周歲(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石泉縣戶籍或石泉生源。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業務能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8、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表彰的殘疾人先進個人及其直系親屬大學生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身體已經康復不符合殘疾人評定標準的。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③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時間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
(二)報名時間
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8日(上午8:00-下午6:00)
(三)報名地點
石泉縣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
(四)報名辦法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需在指定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張。
2、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用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一式二份)。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照《招聘公告》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五、招聘
招聘主要采取集中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招聘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面試。面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殘聯負責實施。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做出考察結論后、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七、體檢
體檢由縣殘聯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經招聘、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社會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后,縣殘聯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合同期為一年,月工資約為2200元/月,合同期內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單位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約定試用期3個月,對試用期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一年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因工作需要,需繼續聘用的,須經縣政府批準。
十、備案
招聘工作結束后,縣殘聯將購買計劃審批表、聘用人員花名冊分別報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備案,同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單位審核蓋章的聘用人員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查詢備案表報縣人社局存檔。
本公告由縣殘聯負責解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咨詢監督電話:0915-6329073。
附件:石泉縣殘聯向市場購買勞動服務招聘人員報名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