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濟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06〕171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鄭州市惠濟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下屬事業單位、惠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鄭州市惠濟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下屬事業單位、鄭州市惠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開支形式為財政全供。
二、招聘專業及數量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共招聘16名(食品類專業8名,其中含2名清真食品監督員;藥學類專業8名);鄉鎮街道辦事處下屬事業單位共招聘14名(法律類專業8名,不限專業崗位6名)。此次招聘人員均為基層鎮辦工作人員,需長期在基層工作。
三、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相關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清真食品監督員崗位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執業藥師、律師資格證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
(六)清真食品監督員崗位報考人員另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
2、遵守清真飲食習俗,熟悉清真食品加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此次報名采取考生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7日-1月8日
8:30-12:0013:00-17:00
2.報名地點:鄭州市惠濟區就業培訓中心(清華園中路,乘78路公交車清華園中路站下車路西)。
(三)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1份,報名登記表1份(從附件正反打印后手寫),個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張;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加分條件: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服務期滿合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凡符合報考及加分條件的人員,需到相應的縣(區)級或以上主管部門開具證明材料,在現場報名時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報名費每人30元。
(六)領取《準考證》時間及相關要求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時間、地點等以準考證為準,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七)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同一招聘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經過遞補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專業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要求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4)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二)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
七、錄取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需服從統一分配,不服從分配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辦理聘用手續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四)試用期滿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二)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公告由鄭州市惠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務咨詢電話:0371—63639072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監督電話:0371—63639061
附件:惠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鄭州市惠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