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直屬12所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2名,工作人員 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學校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全民事業學校,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學校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5日至6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寧波職教中心學校(寧波江東區桑田路885號),相關招聘學校咨詢聯系電話、聯系人詳見附件1。
3、報名辦法:先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崗位條件及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生證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碩士研究生的要求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及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執(職)資格(水平)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學校出具的任教(或主修課程或帶隊參賽)證明、單位出具的從事某專業(某崗位)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具有事業身份或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人員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到寧波職教中心學校(寧波江東區桑田路885號)各招聘學校設的報名點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市教育局同意認定寧波外事學校的對外漢語、女聲聲樂、TAFE會計與金融管理、朝鮮語(韓語)教師,寧波甬江職業高級中學的形象設計教師,寧波職業技術中心學校的軌道機電、計算機(軟件方向)、電子商務(網頁制作方向)、電子商務教師,寧波第二技師學院的工業設計、數控裝配與維修、模具設計與制造、電氣、電氣技術教育、建筑工程、電子商務等共計16個專業教師崗位,以及寧波李惠利中學校醫,寧波外國語學校校醫,寧波特殊教育中心學校校醫、康復師等4個工作人員崗位(共20個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本招聘公告面向全國的崗位將同期在全國招聘信息公共服務網(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發布。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16年1月11日前在寧波教科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及準考證下載時間等其他相關事項。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寧波四中的高中信息技術、高中政治、高中通用技術和高中體育(籃球)教師,寧波李惠利中學的普高物理、通用技術教師,寧波外國語學校的普高技術和體育教師,寧波慈湖中學的高中生物、高中體育教師,寧波經貿學校的職業生涯規劃、數學和財會教師,寧波外事學校的心理健康和計算機教師,寧波市甬江職業高級中學會計,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電工電子、計算機(網絡方向)和語文教師,寧波特殊教育中心學校網絡管理員,寧波第二技師學院建筑裝飾、英語(2名)、語文教師和信息網絡管理員,共計24個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綜合共知識及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學科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
(2)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綜合知識和操作技能。面試形式包括試講、綜合(或專業)知識面試、操作技能測試三種;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寧波四中高中信息技術、高中體育(籃球)教師,寧波外國語學校普高技術、體育教師,寧波慈湖中學高中體育教師,寧波經貿學校的財會教師,寧波外事學校TAFE會計與金融管理、學前教育、韓語(朝鮮語)、女聲聲樂、計算機教師,寧波市甬江職業高級中學書法、形象設計教師,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計算機(軟件方向)、計算機(網絡方向)、軌道機電、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網頁制作方向)、電工電子教師,寧波第二技師學院電子商務、電氣、電氣技術教育、數控裝配與維修、模具設計與制造、建筑裝飾、建筑工程、工業設計專業教師共27個專業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綜合知識面試+操作技能測試方式,試講占50%、綜合知識面試占10%、操作技能測試占40%;其他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綜合知識面試方式,試講80%、綜合知識面試20%;工作人員(非教師)崗位采取專業知識面試+操作技能測試方式,專業知識面試占4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60%。面試成績或試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因放棄面試產生的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3)成績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或操作技能測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相關學校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體檢與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人事網、寧波教科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被錄用人員凡屬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的,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開招聘被錄用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不再聘用上崗。
(三)聯系電話:89183384(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符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
(四)監督電話:89183361(寧波市教育局監察審計室)。
寧波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