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規劃展覽館是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社科普及基地、全國巾幗文明崗、湖南省“文明窗口”單位、株洲市十大標志性工程、十大標志性建筑。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天臺路18號,總建筑面積10400余平方米,共分四層,主要介紹株洲悠久的歷史文化,宣傳當今城市規劃建設的偉大成就,展示工業新城的燦爛明天。展陳大量采用高科技手段,將大型LED屏、激光幻影成像、發光地圖、電子翻書、動感踩吧、多通道投影、4D動感多媒體等現代聲光電技術融入展示環節,同時配備城市書吧、文化藝術沙龍等服務設施,是一座集規劃展示、科普教育、特色旅游、商務休閑、檔案查詢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展覽館。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199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止;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規劃局官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8日
(2)報名地點:株洲市規劃局人事教育科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2)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株洲市規劃局人事教育科報名。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專業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專業測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初審合格者均進行筆試和專業測試。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間90分鐘。
(3)專業測試:文章朗誦和實地講解。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
(4)筆試、專業測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的通訊暢通。如因通訊問題聯系不上,后果自負。
(5)面試:筆試、專業測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40%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6)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筆試、專業測試、面試及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總成績相同、專業測試成績也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專業測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市規劃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招聘咨詢電話:市規劃局人事教育科0731-22668852。
監督電話:市紀委0731-12388/28680141,市人社局0731-28681082,市規劃局監察室0731-2266885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規劃局負責解釋。
附表1:株洲市規劃展覽館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附表2: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株洲市規劃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