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15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云陽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各學科專業知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三)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身體健康;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中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工作初定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日開展招聘工作;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初定于11月下旬。具體招聘時間、地點以云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和云陽縣教育委員會網站發布為準。
(一)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辦法。
1.報名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單位及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重慶市云陽縣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就業推薦表》)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
報名需提交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一份;③《報名登記表》和《就業推薦表》各一份。
2.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組織人員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學科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3.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上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分值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采取測試專家組根據報考人員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其在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4.簽訂就業協議
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該單位該崗位招聘指標,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報招聘工作組審核備案(擬聘崗位最后一名人選成績相同的,以加試方式確定),各招聘單位與確定的簽約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
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辦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和《就業協議書》,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按相應學歷層次及專業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具體崗位見《一覽表》。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報名登記表》和《就業推薦表》各一份。
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組織人員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學科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以2013年6月修訂版本為準)、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報考崗位(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專業知識(約占50%)。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參加筆試的人員憑身份證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自帶必備的考試用品)。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1:3的比例(特殊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按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分值100分,采取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崗位采取現場才藝展示方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5.崗位確定
在減去已簽訂就業協議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及重點師范大校本科畢業生后的指標中,按所報考同一類別備選學校(招聘單位非單一學校)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分別等額確定選崗人選并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以加試的方式確定)。
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類別備選學校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檢及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所有人員于2016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主要內容為在校期間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獎懲、學習等情況)交云陽縣教委人事科審查,審查合格人員于2016年8月2日按體檢有關要求集中統一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云陽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畢業時間、畢業學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招聘單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允許調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員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以及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者,自動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云陽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胡海,18290501678
附件:1.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