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樂市政府批準同意,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面向長樂市公開招聘2名長樂市閩江河口濕地博物館講解員(非在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2名濕地博物館講解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長樂市戶口。
3、年齡:1986年—1993年期間。
4、性別:女。
5、身高:160cm以上。
6、學歷及專業:學歷: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大專),專業:旅游管理、導游服務、酒店管理、公共事業管理、播音主持、影視表演、漢語言文學(師范類)、小學教育、幼師專業。
7、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形象氣質佳,音質純正,普通話標準,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有親和力,熱愛濕地保護事業,有志于從事展館講解服務工作。
8、擁有導游證、普通話等級證者(二乙及二乙以上)在同等情況下予以優先錄用。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5年11月9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報名地點: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長樂市林業局林業大樓內)。聯系電話:2883617213055771603
4、報名材料:
(1)《長樂市閩江河口濕地博物館公開招聘講解員報名登記表》(到報名現場領取);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張;報名者對所填內容及提供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錄取后發現弄虛作假一律辭退。
四、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的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題型為客觀題,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成績為百分制,按30%折算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發放方式另行通知。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吳航鄉情》上公布。
2、面試。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以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則均列入面試人選。面試棄權產生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為百分制,按70%折算計入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綜合成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與聘用
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吳航鄉情》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由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
七、報酬待遇
本次招聘對象為編外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試用期三個月,工資按每月1800元標準發放。正式聘用后,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咨詢電話: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0591-2883617213055771603
八、其他事項
1、本公告由招聘單位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負責解釋。
2、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