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農業大學是一所農科特色鮮明,農、工、理、經、管、文、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坐落于環境優美、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濱海旅游勝地──青島,校園占地3000余畝,學校擁有動漫產業核心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兩個國家級研發推廣平臺,8個山東省重點學科,2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4個山東省高校重點實驗室,1個山東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5個山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山東省國際(港澳臺)科技合作平臺,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2個研究所。設有22個教學院(部),舉辦77個本科專業,擁有1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8個二級學科碩士點,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省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青島農業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人,中級專業技術崗位35人,初級專業技術崗位15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高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中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團隊協作和敬業精神。
6、符合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規定和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及學校校園網網站(http://www.qau.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下載并填寫《青島農業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采取電子郵件投遞簡歷的方式將報名表發至人事處郵箱(qdrscsz@163.com),郵件主題命名為:應聘xx崗位+xx專業+姓名。
報名材料一經學校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材料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畢業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的就業生推薦表,須在2015年10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職人員應聘必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來校面試時,攜帶上述報名材料原件以供查證。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時間:報名結束后第2個工作日
地點:主樓三樓會議室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簡化程序的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試講主要通過表達能力、教學方法、教學組織等方面測評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教師崗位的基本素質和技能;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理論素養、創新能力等。
時間:筆試結束后第2個工作日起至第7個工作日
地點:各學院會議室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成績(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四)考察體檢
學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提供資料與檔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所有聘用人員均為我校編制內正式人員,除享受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提供所聘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外,凡符合《青島農業大學人才引進與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的,按照政策落實相應人才待遇。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岳老師 馬老師 李老師
聯系電話:0532-86080874
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 青島農業大學人事處 郵政編碼:266109
E-mail:qdrscsz@163.com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青島農業大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