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對人員需求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身體健康;
2、樂清市戶籍,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樂清市生源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戶籍有特殊要求的見附件1;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以上;新聘用鎮街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在鎮街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報考時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5年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審查按《2015年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規定執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網上注冊、報名
時間:2015年10月23日0時—10月25日24時。
網址: http://www.wzks.cn/(溫州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按網絡報名系統的流程,真實并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同時選擇報考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注冊報名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報名系統會自動更新各崗位的報名人數。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10月26日0時--10月28日24時。
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10月29日0時--10月30日18時。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溫州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
4、現場繳費
現場繳費時間:2015年 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現場繳費地點:樂清市人才市場(新世紀大酒店對面,市區樂怡路樂怡大廈旁物價局三樓)
現場繳費須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報名所需的資格證書、自行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辦理報名繳費手續。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40元,考務費共計80元(請自備零錢)。
同一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不開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樂清人才網上公布。
5、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15年11月18日9時—11月21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溫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wzks.cn/)事業單位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為2015年11月21日,考生需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缺一不可。
11月21日上午 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筆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2、總成績確定: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
本次考試《綜合應用能力》科目采用網絡評卷、《基本素質測驗》科目采用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五、資格復審確認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崗位如遇筆試總成績同分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分者優先;若再同分,則采取另行加試辦法。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樂清市戶口簿(樂清市生源須提供本市遷出記錄的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相應的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兩張。
3、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國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具體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在樂清人才網(www.yqhr.com.cn)公布,不另給個人發放通知。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樂清人才網。
6、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六、審核、體檢
1、對初定對象進行審核(含綜合治理、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審核合格的,統一參加體檢。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時間、地點在樂清人才網發布,入圍體檢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體檢入圍名單公布之日起,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1、審核、體檢通過的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樂清人才網(www.yqhr.com.cn)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確定的聘用對象一律要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其人事檔案由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代理。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后續有關此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及時發布在樂清人才網。
2、樂清市生源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戶籍需2015年12月31日前落戶到樂清市。
3、報考人員需用有效的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5、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人員,或在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樂清市委組織部、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
市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0577-61882273
各用人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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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樂 清 市 委 組 織 部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