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本市公開招聘一批聘任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津市市人民檢察院擬招聘任制書記員6名。
所招聘的職位為聘任制書記員,不納入正式編制,主要在檢察官指導下從事訴訟活動記錄、卷宗整理歸檔等輔助性工作。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條件
(1)招考原則: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據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招錄。
(2)招聘對象及條件
1、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責任心強,愛崗敬業;
2、具有津市或澧縣戶籍;
3、年齡28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5、具備一定法律基礎知識和書寫能力;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快速、準確地進行文字輸入工作;
6、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
(3)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1、聘任制書記員待遇執行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以上,并按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2、新聘用書記員均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簽訂聘任合同,聘用期限為2年。合同期滿后可以續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10月15日;
2、報名地點:津市市人民檢察院政工室(津市市人民檢察院6樓),聯系電話:4266009。
3、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供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張。
(2)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10月20日;地點在市檢察院四樓會議室;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基本知識等;考試時限為50分鐘。
(3)面試
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內容為電腦基本技能測試、聽寫速度測試和溝通、表述能力。
(4)體檢
1、體檢時間定于2015年10月下旬;
2、體檢人選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不合格者,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3、體檢參照我市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5)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將筆試、體檢和考察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屆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6)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報本院黨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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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