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3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有關規定及市直現有公益性崗位空缺情況,現面向全市公開補充招收73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臨時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的公益性崗位。
一、報名條件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
2、殘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4、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5、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6、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及被征地農民;
7、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特困畢業生;
(二)具有臨沂市轄區常住戶籍或臨沂市轄區域內生源;
(三)熱愛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
(四)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名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為輔助性、臨時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管理工勤崗位,共有21家單位招聘73人,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報名材料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時須從“臨沂就業網”(www.lyrc.net)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寫《臨沂市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其中:
1、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和其他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2、屬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家庭的還需提供能證明單親狀況的相關材料;
3、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屬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屬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需提供家庭成員未就業證明和家庭貧困證明,屬被征地農民的還需提供失地證明。
四、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的從業期限為:除自首次上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的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工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金。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筆試:報名人數超過1:3的崗位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依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服從調劑安排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調劑聘用。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在臨沂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現場報名(北城新區北京路33號)。
七、紀律與監督
招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8057056 8600672
附件:
臨沂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管理辦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