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區分局招聘中國海監執法船員簡章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大人才資源開發力度,以更加開放的政策和靈活的機制,創造有利于人才發展的優良環境,根據工作需要,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公開招聘6名合同制海監執法船員。現將具體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范圍
公開招聘執法船員6人,屬編制限額外招聘人員。其中:艇長、駕駛員、機輪長、水手崗位共5人,適合男性;通信員崗位1人。主要負責防城港市港口區內海洋執法監察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或嚴重損害健康的傳染病史以及可能影響船上正常工作的慢性病等。
4.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擬定于2015年9月13日—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擬定于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區分局辦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區漁洲坪建政路58號,電話:0770—2862301)。
3.報名要求: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提供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從業資格證、身份證、戶口本、職務船員證或資格證、軍人(海軍或海警)退伍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復印件一式2份,另附個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區分局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名單匯總,并報港口區人社部門備案,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通知參加面試。
(二)招聘方式
招聘免筆試,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人員招聘。
1.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擬定于2015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并按要求到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船員健康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核
堅持“崗位需要,適崗選人”的原則,由我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等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核通過后,由我區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集體討論,再進行公示。
(五)公示
我單位主管部門根據面試情況、體檢和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防城港人才網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我區公招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并辦理有關手續。
四、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執法船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為5年,試用期為6個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工資待遇為1800元/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享受我區機關聘用的“柔性人才”待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可按需要重新簽訂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
艇長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市海監支隊、漁政支隊月工資4500元(含五險一金)執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可按需要重新簽訂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
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區分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