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3號)和《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臨人社辦發[2014]78號)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區公開招收14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主要從事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公益性崗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限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類院校專科(含)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具有臨沂常住戶籍或生源,招聘計劃詳見崗位設置表;
(二)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6月21日后出生);
(三)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均可報名;
(四)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2.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
3.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
4.失去雙親的高校畢業生;
5.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高校畢業生(戶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癥、癌癥、糖尿病并發癥、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人體器臟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
二、報名材料
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到羅莊區人力資源市場填寫《臨沂市羅莊區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臨沂市羅莊區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申報審核認定表》(見附件)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其中:屬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村委(社區)和街鎮人力資源保障所開具的失業狀態證明;屬于零就業家庭的還需提供村委(社區)和街鎮開具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就業失業狀態及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或父母雙方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屬于低保家庭的出具民政部門頒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失去雙親的,提供居住地社區、街鎮證明;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級別醫院開具的證明。
三、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的從業期限為:自首次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年。錄用人員需與錄用單位每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重新就業后從事公益性崗位的時間可計算為工齡。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四、錄用程序
1、個人報名,提出申請。
2、確認資格。根據報名條件,采取核實報名材料并輔以調查走訪的辦法確認資格。
3、考核錄用。考試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由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管理辦公室根據報名人員情況,采取考試、面試、走訪考察等形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考核聘用、擇優錄用(報名人數多于崗位開發數3倍的,采取考試、面試、考察等形式,綜合確定聘用人選;當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3倍崗位數的,采取面試、考察方式確定聘用人選)。
4、公示錄用。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7天,無異議的確定錄用人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五、工資待遇
正式錄用后月工資1600元,繳納社會保險。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5年8月26日-9月1日在就業服務窗口現場報名。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紀律,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 0539—8243051 8243052
臨沂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