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心非在編人員崗位空缺情況,經報上級同意,擬組織非在編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簡章如下:
一、招聘職位
工勤崗位1人。
二、資格條件
(一)能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依法辦事,原則性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身體健康,符合聘用人員體檢條件。
(三)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若身份證與戶口本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身份證為準)。
(四)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五官端正,個人形象較佳,綜合素質好。
(五)有一定的房地產登記工作經驗者優先給予考慮。
三、工資待遇:
依據廈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調整和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工資收入的意見》(廈委辦發[2011]40號)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人員實行派遣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納入中心非在編人員管理。
工作地點由中心根據工作實際在本市行政區內進行調配。
四、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至21日(正課時間)。
報名地點:湖濱中路520號市檔案綜合大樓14樓1417室(政工科)。
聯系人:林媛媛、李云政聯系電話:5108105
報名時需攜帶:(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2)各類種證明材料;(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五、實施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采取自愿報名的形式,由政工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組織筆試和面試
根據報名人數,組織必要的筆試或面試(筆試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組織體檢
根據筆試或面試情況,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1寸照片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四)辦理手續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如擬錄用人員無法在規定時間提供錄用所需材料或提出不錄用理由的,根據筆試(面試)成線,在后一名中進行遞補。
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