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2015年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在全縣范圍內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擇優招聘鄉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指標共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條件見附件1《城口縣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城口縣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專職干部。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已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4)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前),擔任城口縣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或擔任村(社區)專職干部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視為村(社區)專職干部任職年限。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報考范圍:
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2009年以來在各類招錄(招聘)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擔任職務后因各種原因不在村(社區)崗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10室)。政策咨詢人:王茂安,咨詢電話023-59225836。
3.報名程序:由考生本人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名申請,經鄉鎮(街道)黨(工)委推薦同意,縣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將擬同意報名的人員反饋其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并由其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報考的,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對公示有異議但在領取準考證之前尚未查清事實的,可進行筆試等程序,但一經查實影響報考的,則在相應環節取消資格。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條件,誠信報考。
4.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網上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
考生報名時,須提供:①城口縣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②本人2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同時提供同底jpg格式20kb及以下的電子照片);③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含主頁、本人頁、增減頁、家庭成員頁)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④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城口縣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推薦表(見附件3)、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等崗位要求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其蓋有鮮章的復印件一份。
5.領取筆試準考證。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請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鄉鎮(街道)出具的公示無異議證明原件和報名費50元的財政收據,到縣人力社保局事業人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10室)簽字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影響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委托他人領取的,需提供委托書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二)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9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見附件4。
筆試開考比例為1:2。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3.筆試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筆試成績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三)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溝通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上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組寫出書面報告,并報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2.面試比例:面試比例為1:2,進入面試人選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筆試總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額(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招聘崗位數=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數×面試比例,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城口縣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和貧困大學生公招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若因違反面試相關規定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導致某一招聘崗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需不低于當天同組面試人員的面試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3.面試準考證領取。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費50元的財政收據到縣人力社保局事業人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10室)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面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4.面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9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如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任職時間、學歷(學位)高者(或長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的規定執行,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初定于2015年10月9日,體檢的具體時間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必須于2015年10月19日前將本人的大學生個人檔案提交到城口縣人力社保局事業人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10室)黎云峰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由縣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性等情況,并再次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所有公招環節若出現缺額,一律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均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隨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示(公告)信息,若考生不能準時到達規定地點參加此次公招相應事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準考證號、所任職務、任職年限、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編制和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3年內(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嚴防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城口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