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工作水平,促進民族事業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規定,經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錄用、公開監督。按照發布方案、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
貴州民族研究院民族經濟研究人員2人。具體招聘職位及條件,詳見《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5年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可通過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
三、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6)具有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違反單位規定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gzpta.gov.cn)報名。單個職位報名人數與該職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該職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注:報名人數指報名后最終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的人數)。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4日9:00—8月7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報名表》(附件二)。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作為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網上資格初審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招考單位將在24小時內完成初審并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確認。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8月4日09:00—8月8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于8月9日17:00前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90元報名費。未按期確認及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特別提醒報名人員: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只對報名者在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不對報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以及《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根據《職位及要求一覽表》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5年9月8日09:00至9月11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0851—86810676、86831833
資格審核咨詢電話:0851-6837434
4、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若網上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由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計入總成績。
筆試時間:2015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 。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數1:3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同一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方案》和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對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審查合格者方能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2份)。
(2)畢業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原所在單位證明。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對復審合格的考生,復審單位應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
3、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對象。面試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
同一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公告。參加面試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面試考場。
面試按照百分制評分。面試成績按60% 計入總成績。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上公布。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職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職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未能按時提交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進行公示。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批準后,由用人單位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省紀委(省監察廳)駐省民宗委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