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的有關規定,昆明聶耳交響樂團面向云南省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特公告如下:
一、 公開選調的范圍
云南省內各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符合選調條件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二、 選調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交響樂藝術工作;
2.有一定的音樂理論水平及專業演奏能力;
3.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4. 云南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在崗在編工作人員;
5. 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在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選調單位 選調崗位 選調人數學歷專業其 他選調條件
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小提琴演奏員1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學類專業初職以上職稱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三、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 報名時間:2015年7 月28日至 7 月29日
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3. 報名地點:昆明聶耳交響樂團
聯系人: 錢老師 楊老師
聯系電話:65879310 13608859157
4. 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個人簡歷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證明本人在崗在編事業單位身份的相關材料;
(3)本人近期半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5)《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2份;
(6)《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并當場提供所需材料。
(二)資格審查。根據選調條件,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選調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每個崗位符合報名條件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
四、 考試的方法、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
(—)筆試。報名資格合格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音樂基本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崗位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自動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選調人員考試總成績需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面試采取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應具備的演奏基本素質和實際演奏能力。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網站、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在昆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以及昆明市文廣體局、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六、 體檢、組織考察
(一)體檢。按照選調計劃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進入體檢人選自愿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的,從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試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
昆明聶耳交響樂團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選調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則從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試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公示。根據考察結果,經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分別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文廣體局和昆明聶耳交響樂團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 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符合調動條件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八、 選調紀律
(一)考生紀律要求
1. 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名、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2. 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3. 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選調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1. 選調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2. 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有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3. 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九、 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 擬選調人員自愿放棄調動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 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選調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選調公告由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負責解釋。
十. 監督電話
公開選調工作由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871- 63192326
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組織人事處 0871- 65317462
昆明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紀檢監察室 0871-6396006
附件:
1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證明表
3昆明聶耳交響樂團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