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商學院招聘方案
湖南商學院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涵蓋經、管、法、文、理、工、藝等學科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共41名。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治學嚴謹,團結協作;
2、應聘的博士研究生其本、碩至少有一個階段與博士階段專業一致;應聘的碩士研究生其本、碩專業須一致。
3、應聘學科帶頭人崗位者需在本學科領域有較深的學術造詣和實際貢獻(社會經濟效益或學術貢獻),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并有良好的國際合作研究背景。
4、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商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15日-6月30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請應聘者登陸湖南商學院網站,如實填報并上傳《湖南商學院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登記表》(在線投簡歷入口)。同時將《湖南商學院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第一學歷起)、職稱資格證書、科研成果及獲獎、畢業就業推薦表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應聘學院的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
提供的相關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商學院網站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職稱及以上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采取試講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講、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和教學能力考核。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及與崗位的適配程度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取消聘用資格。考試成績在湖南商學院網站公布。
(五)考察與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與體檢人員。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考察合格的,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688150(謝老師、何老師)
監督電話:0731-88689012(校紀檢)
附件:附件2015年湖南商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6月3日.rar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