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者須攜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計生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張。
2、報名地點:清遠市新城二號區北江二路建設大廈B座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大堂小會議室。
3、報名時間:2013年6月12日-6月14日(共3天)。
聯系人:雷小姐、吳小姐,聯系電話:0763-3387005。
(二) 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交的資料如下: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計生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張。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
崗位的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我局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
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40%,60分為合格線。
2、面試
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在應聘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1:3的比例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60%,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政審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60分為合格線。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五)政審
擬聘用人員須進行政審(包括計劃生育等)。
(六) 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錄聘員實行年薪制,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咨詢電話: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辦公室:0763--3387005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