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利事業發展需要,海寧市水利局下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工3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海寧市水文站:招聘1名,崗位為水文測報工作人員。要求海寧市戶籍,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水利類專業,環境工程專業,電子信息類專業。
海寧市水利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招聘2名,崗位為鵑湖管理輔助崗位。要求海寧市戶籍,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水利類專業,園林專業,電子信息類專業。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10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報名地點:海寧市水利局九樓東面第一間辦公室。(海昌路288號)
聯系人:陳純,聯系電話:87290309 13567354609
三、招聘程序
1.報名。現場如實填寫《海寧市水利局編制外合同工招聘報名表》。報名時提供2012年以后彩色免冠照1寸照片2張、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對照應聘資格條件和要求逐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如報名人數超過10人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考察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列為公示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錄用對象。錄用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海寧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海寧市水利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