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文件精神,為滿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需要,結合本市實際,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中共郴州市委編辦、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統一組織實施郴州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955名,其中市直事業單位272名,11個縣市區事業單位2648名(北湖區217名、蘇仙區175名、資興市195名、桂陽縣476名、宜章縣348名、永興縣123名、嘉禾縣294名、臨武縣128名、汝城縣329名、桂東縣144名、安仁縣219名), 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縣直綜合事業單位或鄉鎮事業站所人員35名(桂陽縣10名、永興縣2名、嘉禾縣4名、臨武縣9名、汝城縣5名、桂東縣5名,以下簡稱6縣)。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
另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如志愿到郴州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可與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聯系,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可由編制、人社部門直接辦理用編、聘用手續。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1)所有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招聘崗位的報考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間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非應屆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專業崗位的須具備招聘崗位相應的執業資質。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須具備招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可參看《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4)報考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6縣縣直綜合事業單位或鄉鎮事業站所的,須系郴州市2012年(含2012年)前選聘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且任職滿2年以上,聘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在2014年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包括汝城、桂東、安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北湖區秋季公開招聘教師)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聘用后與事業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請仔細閱讀《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考生操作手冊》(見附件13),使用IE瀏覽器直接登錄指定官方網站報名。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間。報考和網上繳費時間均為2015年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必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證件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4.繳費。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招聘考試考務費每人90元。
5.打印準考證。需進行筆試的崗位報考人員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6.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網上報名未繳費期間,報考人員可在網上修改本人的報考信息,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但網上報名繳費后,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在選擇考試科目時一定要選擇《計劃崗位表》上與招聘崗位對應的考試科目。
(4)報考人員報名繳費后,應認真核對“我的報名信息”,報考狀態顯示“繳費成功”,報名才算完成。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招聘考試技術支持服務部門聯系。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5)招聘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批準。
(6)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層次的崗位均須進行筆試。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超過5:1的崗位須進行筆試,低于或等于5:1的崗位免筆試,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7)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以及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進行筆試的崗位,將于4月2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4月7日17: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4月8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崗位按專業分綜合管理類和專業技術類,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全市統一筆試時間、統一筆試試卷,分市縣兩級實施。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均考一個科目。
醫療、醫技類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護理類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教師類崗位考《教育基礎知識》,文藝類崗位考《文藝基礎知識》,體育類崗位考《體育基礎知識》。綜合管理類及其他專業技術類崗位均考《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資料:2015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資料:2015年教師招聘考試權威絕密資料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報考郴州市市直單位崗位以及6縣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的筆試地點在郴州市城區內;報考各縣市區單位其他崗位的筆試地點在各縣市區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成績公布。5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定。其中,報考6縣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的資格審查由市委基層黨建辦負責,其他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
(1)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層次崗位,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
(2)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崗位,進行了筆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對象為所有報考人員。
2.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非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組織。面試分市縣兩級分類實施,面試時間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1)市、縣市區醫療衛生、教師、文藝、體育專技類崗位面試工作分別由市、縣市區衛生局、教育局、文廣新局、體育局組織實施,市、縣市區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
(2)市、縣市區綜合管理類及其他專技類崗位面試工作分別由市、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3)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6縣縣直綜合事業單位或鄉鎮事業站所人員的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
3.面試形式。醫療衛生、教師、文藝、體育等專技類崗位的面試需進行實際能力測試,其他崗位的面試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文藝、體育專技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只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只進行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所在面試評委組所有評委有效成績總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選崗
相同專業在市直或各縣市區內進行合并招聘的崗位,在公示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社局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市、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需進行筆試崗位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須保留至辦理聘用手續后),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免筆試崗位的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面試后,在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中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屬于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崗位不進行遞補;屬于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政府人社部門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各地涉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的優惠政策,請咨詢當地組織人社部門。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
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北湖區委組織部,0735-2220265;
蘇仙區委組織部,0735-2888528;
資興市人社局,0735-3326358;
桂陽縣人社局,0735-4469972;
宜章縣人社局,0735-3713858;
永興縣委組織部,0735-5532079;
嘉禾縣委組織部,0735-6626617;
臨武縣委組織部,0735-6266516;
汝城縣委組織部,0735-8268779;
桂東縣人社局,0735-8630878;
安仁縣人社局,0735-5236258。
(二)考務咨詢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2871247。
(三)技術支持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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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