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緊缺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促進衛生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經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山州衛生局同意,擬面向省內、外公開招聘緊缺人才3名。現將招聘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范圍、對象
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5年緊缺崗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處罰記錄。
2.事業心強,熱愛醫療衛生事業,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能力。
3.學習刻苦,專業成績優良。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伶俐。
5.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應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應聘
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⑵不能按時限及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和學籍檔案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采取考核或面試,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公告公布之日起到2015年5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持相關證件和自薦材料到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現場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填寫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參加考核。(特別聲明: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準確,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負)。
2.應聘人員進入擬聘程序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和學籍檔案等資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才能聘用。
(三)招聘方式
1.采取考核或面試的方式進行。若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若報名人數大于招聘計劃數,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擬聘人選,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2.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州內生源、省內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按生源仍無法確定擬聘人選的進行現場加試。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政審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和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政審。體檢、政審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依據。
擬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政審的,視作放棄,協議自動解除。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政審結論為不宜聘用的,用人單位可解除簽訂協議。
擬聘人選必須于2015年7月30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從其他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考生政審和體檢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和文山州衛生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組織領導
(一)招聘工作由文山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文山州衛生局紀委全程監督。
(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招聘聯系方式
舉報電話:0876-2133910(文山州紀委監察局)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876-2195367(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
0876-2195746(文山州衛生局人事科)
附件:
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緊缺崗位招聘應聘人員登記表.rar
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