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市煤炭“三支隊伍”建設意見,進一步完善和構建我縣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煤炭“三支隊伍”工作人員。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單位:嵐縣煤炭工業管理服務中心。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為我縣屬地煤礦井下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名額為5名。
二、招聘對象、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專科以上煤礦開采、礦井通風、礦山機電、煤礦地質、礦井防治水專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煤炭井下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扎實的專業知識,能勝任煤礦井下安全監管工作。
2、品行優良,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
3、身體健康,體格符合聘用崗位具備的要求,有煤礦工作經驗者優先。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已就業的畢業生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三、實施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公告發布后,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8月24日至9月2日下午6時(周六、日照常接收報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嵐縣人才市場報名,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并提供6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報名及考務費每人60元。
報名結束后,按照所公布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認其是否具有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核發筆試準考證。
鑒于本次招聘專業屬于緊缺急需專業,因此擬招聘名額與應聘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不達此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名額。
(二)筆試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另定,提前三天通知考生到嵐縣人才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嵐縣宣傳文化中心一樓會議室。
筆試科目:煤礦安全生產知識,滿分100分。
(三)資格復審
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按招聘方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聘用崗位須具有的能力素質,包括語言表達、應變能力以及形象氣質等。面試當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占70%、面試占30%)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項目和標準執行。
(六)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尚未終結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6、應聘人員在當次人事考試考核過程中違規違紀的;
7、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不良,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參與賭博吸毒、流氓斗毆及從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動被查處的;
8、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煤炭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考核小組根據對被考核者的考核情況寫出考核報告。
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者中依次進行遞補,經體檢、考核合格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名單,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及待遇
由縣編辦、人事、財政、煤炭部門辦理入編、工資等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手續。
新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享受國家規定的全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以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聘用人員在嵐縣服務期限至少要達到5年以上。
招聘所涉及工作人員都應在各個環節中實行回避制度。
本方案只適用于本次招聘活動,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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