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縣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根據《關于2014年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社發〔2014〕69號)和《關于下達2014年縣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計劃的通知》(臨人社函[2014]194號)文件要求,我縣擬開發50個公益性崗位用于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和條件
(一)招用對象:
戶籍在我縣轄區并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用條件:
1、城鎮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由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材料);
2、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銀行借貸手續);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手續);
4、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我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5、殘疾普通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各級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
二、報名辦法
我縣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通過縣人社網站向社會公布,采取統一集中報名的辦法,由縣人社局就業促進股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彩色)表格);
5、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
7、《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qwhrss.gov.cn/。
三、報名時間
2015年元月 26 日至 2 月6 日
四、報名地點
曲沃縣樂昌鎮西塔花苑小區路口縣人社局三樓就業促進股。
五、招用程序和辦法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統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認定是否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是否與招用專業相符。資格審核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根據崗位開發情況,由人社局從報名人員選擇崗位要求與專業相近人員推薦給用人單位。按照報名人員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原則,擇優招用。招用人員確定后,由人社部門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臨人社發[2012]60號”文件規定,與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同時,由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和用人單位組織好崗前培訓工作。
六、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照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撥付崗位補貼,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單位應繳部分(繳費基數為我縣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
七、組織領導
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是切實做好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審核資格條件,嚴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招用工作中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保證此項工作順利穩妥的開展。
2015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