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人社廳《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酒泉市教育局、人社局決定舉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5屆免費師范生公開招聘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酒泉市中小學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生83名,其中市屬中學12人,縣市區屬中小學71名(具體計劃附后)。
二、招聘會時間、地點
招聘會時間:2014年12月6日
地點:陜西師范大學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2015年應屆免費師范生和往屆免費師范生。
2.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熱愛教育事業,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和實踐能力。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書。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現場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登陸甘肅教育廳網站(www.gsedu.gov.cn)、酒泉教育網(http://www.jqjy.cn)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qrs.gov.cn)及教育部屬相關院校網站進行招聘崗位查詢。現場報名時提供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學生證、《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自薦材料和報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2015年畢業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提供的推薦證明、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業課程成績單、《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自薦材料,現場填寫《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往屆免費師范生需提供本人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和在校期間學業課程成績單。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與報名應聘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征詢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核查學業成績和在校期間的表現,有工作經歷的,征詢原工作單位意見,了解應聘人員在原單位的表現。通過資格審查,確定擬考核人選。
(三)考核。考核采用面試測評或說課方式進行,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修養和政治思想表現。說課內容為高中、小學現行教材(專業為小學教育的考生使用小學教材)。具體說課課題由考核測試小組在考生封閉后當場抽簽確定。考核測試小組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根據說課成績,綜合評定出應聘人員的成績。報考縣(市、區)屬中小學崗位的應聘人員的考核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報考市直學校崗位的應聘人員的考核由招聘學校負責。考核結束后,當天公布結果。
(四)考察。考核合格人員,組織進行全面考察。報考縣(市、區)屬中小學崗位的應聘人員的考察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人社局組織招聘單位進行;報考市直學校崗位的應聘人員的考察由招聘學校負責。通過征詢應聘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五)公示。各縣(市、區)和市直學校根據考核、考察結果,提出擬招聘人選,經市教育、人社部門審核后,在全市范圍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初步人選,由招聘單位與本人簽訂擬聘用就業協議,并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備案。
(六)復審。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2015屆學生畢業后,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終止擬聘協議。
(七)體檢。復審合格人員,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人社局和市直學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八)聘用審批。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填寫《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按程序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肅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
六、監督檢查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請市紀委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并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工作程序、紀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規定。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酒泉市教育局、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酒泉市教育局辦公室 09372612244
酒泉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0937261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