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理工大學為浙江省屬重點建設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3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理工大學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2015年7月底前)。
2、專業。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到報名電子郵箱(見招聘計劃表“聯系方式”信息。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并及時撥打用人部門聯系人電話確認。
2、應聘材料: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5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建筑工程學院實驗員崗位考試由筆試(含英語能力測試)、專業測試及面試組成。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占35%、35%、30%計入總成績。
校醫院全科醫生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5年1月上旬在浙江理工大學下沙校區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郵件和電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不另行發送準考證。
筆試之前,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及技能(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本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應聘建筑工程學院實驗員崗位者,筆試通過后先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結束后再進行面試。
面試方式:綜合面試。面試包含回答基本試題、崗位試題和隨機提問三部分,主要測評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并由用人部門視入圍人選情況安排為期2-4周的業務實習,作為考核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用人部門直接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街928號(郵編:310018)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學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