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太倉港發展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8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政紀處分;
2、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19日以后)。
三、招聘職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職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四、報名和有關事項
㈠報名時間:2013年8月19日9︰30—23日16︰00。
㈡報名方法: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者,可登錄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chr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不受理網下現場報名,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者登錄太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后,須按照電腦系統提示完成報名基本信息錄入和上傳驗證時須提供的資料,經系統審核通過后,確認網上報名成功。網上報名通過者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于8月25日—26日9:30-15:30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到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太倉港經濟開發區北環路8號港務大樓)辦理報名驗證手續,逾期作放棄處理。
驗證須提供的資料原件:⑴本人身份證;⑵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簿);⑶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筆試費:100元/人(報名驗證通過后交納);面試費:100元/人(面試前交納)。現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㈢有關事項: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如實申報,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聘用等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則隨時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報名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準備齊全相關的證件資料原件和電子掃描件(照片),在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圖片或照片資料,在驗證時按招聘崗位要求出示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因提供資料不全驗證不通過,責任自負。
3、進入筆試、面試、體檢等各個招考環節的考生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逾期作放棄處理。
4、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5、報名者如被錄用,須按《錄取通知》規定及時辦理報到等相關手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6、招聘崗位的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在職人員和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往屆畢業生的戶籍以2013年8月19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生源戶籍所在地為準。
7、招聘崗位的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8月19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1年8月19日前。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可作為工作經歷證明依據。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為了保證招錄質量,報名人數與錄用計劃數不足3︰1比例的職位相應縮減錄用計劃數,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2013年8月28日根據職位要求重新填報。
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部分),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㈡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單位招考職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
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擬招職位錄用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高分者為前),并組織體檢。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后,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資格復查合格后,擬錄取人員在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chrss.gov.cn)上進行公示。因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本職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替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錄取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合格后,發給錄取通知書,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太倉港紀工委0512-53186598)。
九、本簡章由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本委黨政辦公室0512-53186511)。
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