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沭陽縣金土地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共招聘3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能力;
4、學歷要求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農業類、經濟類、財務財會類、商務貿易類、中文文秘類、公共管理類、計算機(大類)類,專業劃分以《2014年江蘇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為準;本次招聘對象不包括2015年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就讀高校畢業生。
5、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國企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沭陽縣委農工辦(沭陽縣行政中心406室,聯系電話:0527—83593076);
3、報名方式和資格初審:現場報名。現場報名須提交報名登記表以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原件審核后予以退還)。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繳納筆試費用100元。
(二)筆試
筆試由縣委農工辦組織,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由縣委農工辦在《花鄉沭陽》網站公布(www.shuyang.gov.cn)。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職位。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為:2014年12月17日—23日。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地點為:沭陽縣委農工辦(沭陽縣行政中心406室,聯系電話:0527—83593076)。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縣委農工辦對通過筆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進行遞補。面試工作由縣委農工辦組織。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用100元。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如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花鄉沭陽》網站上公布(www.shuyang.gov.cn)。
體檢工作由縣委農工辦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花鄉沭陽》網站上進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在考核、公示期間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委農工辦為其辦理國有企業用人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國有企業人員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辦理正式錄用手續。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勞務合同關系。縣委農工辦為所招聘人員繳納五險。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527—83593075(沭陽縣委農工辦紀檢組)
六、本簡章由沭陽縣委農工辦負責解釋。
沭陽縣委農工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