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學院創辦于1975年,其前身為湖南農學院衡陽分院,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是湖南省第一批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國林業科學院專業碩士湖南省培養基地。學院地處古城衡陽市石鼓區望城路165號,坐落在風景秀麗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45號),結合我院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林業廳的指導監督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組織人事處,由院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協調整個招聘工作事宜。學院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科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采用“一審兩試”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組織紀律觀念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治理論水平,品行端正, 同等條件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中共黨員者優先。
(二)工作作風踏實,能吃苦耐勞;熱愛高職教育事業,樂于奉獻;關愛學生,富有工作責任心;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教師崗位需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并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身心健康、性格開朗,善于與人溝通和合作;
(五)委培生、定向生或已簽約的畢業生不得報名。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4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方式。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本人簡歷、學歷學位證,今年應屆畢業生出具畢業生推薦表、外語、普通話過級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論文(論著)及科研成果目錄和復印件等應聘材料;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張,直接到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學院辦公大樓109室)報名。
網上報名:請將上述材料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片1張發送到rsc242@163.com。郵件標題名稱為“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學歷+姓名+應聘崗位”。
如應聘人員《報名表》上信息填寫不完整、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代為填寫的,視同本人填寫。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參加試講(筆試)前攜帶相應原件到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進行核查。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予以公示,并以電話或郵件的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不低于3:1的比例。對于特殊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試講、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占綜合成績的7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試講: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知識和課堂掌控能力。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試講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職業態度和心理健康狀態等。
考試成績在學院網站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試講成績為準,體檢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見習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內享受學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 0734—8591115(羅老師)
舉報電話:0734—8591322(院監察處)
附件: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rar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