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須參加《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設“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區招聘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筆試成績于2014年11月26日在白云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時間:2014年11月28日9∶00至16∶00。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招聘辦負責,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的筆試成績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高于3∶1(含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復審工作人員根據《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照考生提供的報考條件材料及《報名信息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結果由負責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的資格,在報考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交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定向“村干部”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交所屬鄉(鎮)黨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需注明所任職務、任職時間、是否在崗等,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還須提供《當選證》) 。
報考定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士兵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核準后,在“白云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七、面試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九、體檢
體檢由區招聘辦組織,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區招聘辦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向區招聘辦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區招聘辦負責組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布置,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寫出情況報經區招聘辦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辦在白云區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各招聘單位根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5287506(貴陽市人力資源市場)
咨詢電話:0851—4616750(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1—4616505(白云區監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將在白云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白云區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以下網站:
白云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zbaiyun.gov.cn/)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
貴陽人力資源網(http://www.gyrc.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白云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附:白云區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白云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