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淮北市第二批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認真做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工作,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重點保障困難群眾基本就業權益,根據《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就業促進民生工程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85號)等規定,報經市政府同意,2014年度淮北市開發公益性崗位總量為388個,繼首批開發安置型公益性崗位295個之后,第二批開發41個,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開發的崗位名稱及數量
2014年度淮北市第二批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主要是保潔、保綠、保安三種崗位,共計41個。(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安置對象
此次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安置淮北地區范圍內、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
(一)享受低保的長期失業人員;
(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
(三)零就業家庭成員;
(四)失地(失林)人員;
(五)家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六)符合相關規定的殘疾人;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需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被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
三、崗位工作內容
(一)保潔崗位:主要從事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等工作;
(二)保綠崗位:主要從事公共場所綠化工作;
(三)保安崗位:主要從事單位來人登記、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薪酬待遇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另外,按照每月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50%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由財政按季度直接撥付至就業困難人員個人賬戶。
五、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批次公益性崗位的招聘工作由市、烈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市、烈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具體經辦。從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23日,凡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就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2寸近期照片到烈山區工人村圖書館5樓烈山區勞動就業指導服務站報名。
凡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未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提供以下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就業指導站辦理認定。
1.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的,提供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證明(一次性安置協議書)或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月以上的證明;
2.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提供《殘疾人證》;
3.零就業家庭成員:提供無業無收入證明、家庭成員相關資料、結婚證;
4.夫妻雙方均連續領取失業金12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社區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領取失業金證明;
5.就業困難被征地人員:提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和土地征用證明;
6.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連續6個月未就業證明、《畢業證》。
烈山區就業指導站聯系電話:0561-4685992
市、烈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公益性崗位供需雙方專場招聘會(招聘會時間另行通知),由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現場面談,雙向選擇。具體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市轄三區符合條件人員持相關證件材料,填寫《淮北市2014年公益性崗位就業意向申請表》(附件2)向烈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報名申請。
(二)資格審查
市、烈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提交申請人員的報名應聘資格進行逐一審查。
(三)考察面談
市、烈山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分別組織面談對接會,現場實施雙向選擇,確定擬招聘人員。
(四)公示聘用
各崗位擬招聘人員確定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淮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淮北就業網統一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不影響招聘的,確定為招聘對象,并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六、崗位管理
用人單位依法與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用人單位負責制定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工作職責,承擔日?记诤凸芾砉ぷ,并依法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必要工作條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應自覺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必須由本人承擔崗位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建立公益性崗位動態退出機制,就業困難人員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
報名咨詢電話:0561-4685605(烈山區人社局)
政策咨詢電話:0561—3195771(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
監督舉報電話:0561—3053279(市人社局監察室)
附件:
附件1:2014年度淮北市第二批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情況一覽表.rar
淮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0日